乌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
2025-06-05
新疆/塔城市 质疑投诉
乌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
新疆/塔城市-2025-06-0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塔城地区乌苏市****年换热站建设项目(二期)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嘉暖士通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号

被投诉人: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苏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乌苏市水林大楼五层

相关供应商:乌苏市兴诚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存在虚假声明。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生产企业属于大企业分支机构;投诉事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投诉事项*:中标企业所提供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要求。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成立,预中标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故投标无效;投诉事项*不予受理。
另,经过审查,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项、漏项,故责令采购单位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乌苏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乌苏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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