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KSSFX(GK)2025-13号)
2025-06-13
新疆/喀什 质疑投诉
疏附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KSSFX(GK)2025-13号)
新疆/喀什-2025-06-13 00:00:00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疏附县****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设备采购部分)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潍坊奎文区青莛商贸中心(个体工商户)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关街道东风东街***号阳光外滩小区*号楼**号

被投诉人*疏附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疏附县财政局一楼

被投诉人*疏附县教育局

地址:疏附县人民南路**号

五、基本情况

****年*月**日,潍坊奎文区青莛商贸中心(个体工商户)对疏附县****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设备采购部分)提出质疑,**** 年*月**日,疏附县政府采购中心予以答复,**** 年*月**日潍坊奎文区青莛商贸中心(个体工商户)对答复不满并对该项目发起投诉。
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未公示详细报价明细,未公示主要标的信息,本项目中标公示信息公示不全。
投诉事项答复:经核实,疏附县政府采购中心在此项目结果公示中未公示所有标的信息,只公示了核心产品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年版)》的通知,货物类公示信息格式。投诉事项成立。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成立,不影响中标结果,不影响项目实施进展,现责令疏附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今后工作过程中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七、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疏附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疏附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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