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更正
2025-06-19
新疆/和田 质疑投诉
和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更正
新疆/和田-2025-06-19 00:00:00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年和田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和田县****年冷库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晟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阳光小区*号楼*号商铺

被投诉人:和田聚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百和镇和安新村*巷**号

相关供应商:新疆天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百和镇北京路*号**车间

五、基本情况

成都宏鑫暖通工程有限公司不服和田聚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年和田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和田县****年冷库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新疆天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中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明星电缆股 份有限公司、重庆龙煜精密铜管有限公司、丹佛斯(天津) 有限公司、比泽尔制冷技术(中国)有限公司都属于属于大型企业 。
处理依据及结果:经审查查明:新疆天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明星电缆股 份有限公司、重庆龙煜精密铜管有限公司、丹佛斯(天津) 有限公司、比泽尔制冷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均属于大型企业,涉嫌提供虚假材料。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依据政府采购法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取消中标人新疆天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资格,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关于新疆天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处理决定情况,另行发文。

七、其他补充事宜

和田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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