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2025-06-2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英吉沙县技工学校高级工专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四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迈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荣盛五街***号翼展天地大厦*座*层****(中国(新疆)自由贸易实验区)
被投诉人*:英吉沙县技工学校
地址:英吉沙县技工学校
被投诉人*:新疆中泰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光明路新城商业街*号楼***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诉讼。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第*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一)汽车维修专业实训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故障诊断仪;(二)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实训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故障诊断仪。*个都是博世公司的设备,共有*个标“★”控标点,既然已经指定了设备参数(按招标参数要求,除了博世*个型号,别的产品无法满足),为何还要求提供与招标设备毫无关联的资质(要求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授权书、售后承诺函、彩页等等)?存在特定资质为特定公司所有,控标意向明显。
投诉事项*:第*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一)汽车维修专业实训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发动机带翻转架、序号**.汽车电喷发动机实训台、序号**.汽车全车电器综合实训台、序号*****控制实验台、序号**.手动空调系统试验台都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举例:其中**项要求提供检测报告,*项要求提供截图。众所周知发动机带翻转架属于简单常规的非标产品,没有国标,没有国标何来标准的检测报告(参数中要求:提供该功能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投诉事项*:(二)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实训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纯电动汽车电动机、变速器中央控制系统综合实训台,需提供:(*)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教学实训软件**.*软件著作权证明文件或购买/租赁使用著作权证明文件、(*)电动汽车*****教学实训软件**.*、(*)电动汽车高压配电盒(***)教学实训软件**.*软件著作权证明文件或购买/租赁使用著作权证明文件并加盖投著作权人公章。指名道姓的要求提供某某某**.*软件著作权证明文件,存在特定资质为特定公司所有,控标意向明显。
投诉事项*:第*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质疑事项*、*、*与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环环相扣,限制、排斥潜在投标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处理依据
针对事项*:经核查,招标文件参数设置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等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事项*:经核查,投诉事项*“第*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一)汽车维修专业实训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汽车电喷发动机实训台、序号**.手动空调系统试验台”未依法提起质疑,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不予受理。
针对事项*:经查询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招标文件提及*项著作权存在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招标文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投诉事项*成立。
针对事项*:经查阅代理机构的《质疑回复函》,投诉事项*未依法提起质疑,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不予受理。
(二)处理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未依法提起质疑,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不予受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如下: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英吉沙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英吉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英吉沙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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