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蕴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2025-06-26
新疆/阿勒泰 质疑投诉
富蕴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新疆/阿勒泰-2025-06-2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奕安智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荣盛五街***号展天地大厦*座*层****(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被投诉人:富蕴县人民医院

地址:新疆富蕴县文化西路***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新疆奕安智生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富蕴县人民医院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对评分标准里商务部分,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得*分。该证书由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非国家认监委(****)认定,属于行业协会自主认证。财政部****号公告明确此类证书不得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具有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提供五星级证书得*分,该认证非国家强制性认证,不得作为政府采购评审因素。*、对评分标准里商务部分,投标人具有: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和**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得*分。项目经理双证要求,**服务项目经理(****)证书由行业协会颁发,同时要求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和****证书,构成重复评价。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本机关责令被投诉人限期整改,待完善评审因素后组织开展采购招标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富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富蕴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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