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
2025-07-04
新疆/昌吉 质疑投诉
昌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
新疆/昌吉-2025-07-04 00:00:00
新疆/昌吉-2025-07-0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昌吉市人民医院(医疗救治中心体系建设项目*二期)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一)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金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栋*楼*区**号
被投诉人*:昌吉市人民医院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宁边西路***号
被投诉人*:新疆中信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凤起街恒大绿洲*号楼***室
五、基本情况
江西金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医疗救治中心体系建设项目一二期)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一)”质疑回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对该项目发起投诉。
投诉事项*:采购需求里的标项四:儿科无创呼吸机的配置清单(每台呼吸机标配)这项单据里,第*条明确要求*****加强版主机。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针对投诉事项,经组织专家、采购人对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核查。依据《政府采购国务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信用原则 。”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受理。
处理结果:已责令昌吉市人民医院在招标文件中进行调整,并于****年*月**日发布了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昌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昌吉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