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2025-07-0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温宿县公安局执勤装备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霆木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万盛大街***号**办公室********
被投诉人*:温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温宿县复兴大道***号
被投诉人*:阿克苏锐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百合园社区天山路**号
五、基本情况
温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温宿县公安局委托对温宿县公安局执勤装备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编号:*******(**)**********
,预算金额:***.**万元,该项目于****年*月**日开标,*月**日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单位:阿克苏锐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月*日新疆霆木安防设备有限公司就中标结果及评审专家专业事项向温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月**日温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进行答复。新疆霆木安防设备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于*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对我司投标文件评审中存在歧视性评审,导致我司未能进入中标候选人序列。
投诉事项*:该项目所组建评审委员会中评审专家除采购人代表“赵王瑞”外“曾令一,陈鹏,李延延,张卓”以上四名专家是否具备评审公安系统执勤装备的经验或能力,若不具备相关专业领域专业评委将严重影响该项目的公平公正,致使我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投诉事项*:预中标企业阿克苏锐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厂家资料涉嫌造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核实,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投诉事项*:温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该项目评审专家专业与本次项目专业要求不相符,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阿克苏锐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投诉事项成立。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四十八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 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人对废标行为提起的投诉事项成立的,财政部门应当认定废标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予以驳回;投诉事项*、投诉事项*均成立。处理结果如下:取消阿克苏锐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资格并进行行政处罚,对温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温宿县公安局给予警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温宿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温宿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