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书(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心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包))
2025-07-10
新疆/乌鲁木齐 质疑投诉
米东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书(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心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包))
新疆/乌鲁木齐-2025-07-1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心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包)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宜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号丽景·名都*#**#***#办公室*****室

被投诉人: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路***号金盛大厦*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产品分项报价存在“一项产品提供两个报价”,投标文件未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通过组织原评审专家复审,经评审委员会成员一致认定,新疆宜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文件,不应做出无效文件处理,该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乌鲁木齐市 米东区财政局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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