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
2025-07-11
新疆/哈密 质疑投诉
巴里坤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
新疆/哈密-2025-07-1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巴里坤县三中食堂、学生宿舍楼、教师周转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金佰特盛世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号(****)

被投诉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巴里坤县宁远路*号

被投诉人*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号

相关供应商:新疆立邦盛唐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喀什东路****号中海·喀什东路商业住宅*号商业办公楼****室

五、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投诉人——沈阳金佰特盛世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参加了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的关于“巴里坤县三中食堂、学生宿舍楼、教师周转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码:*****(**)********* ”的政府采购活动,对“评审专家在符合性审查阶段以投诉人提供虚假检测报告认定为无效投标理由和采购结果”提起质疑,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投诉事项诉求

*.给投诉人废标,失去中标的机会,给投诉人做出相应的补偿。*.针对评审专家滥用权力,给予投诉人废标的行为,做出相应的处罚。*.对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事实,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本机关查明的事实
经查:
(一)关于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财政部门根据投诉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上,查询到投诉人提供的编号为“***************”检测报告,与投诉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一致且检测报告真实有效,不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情况。
法律依据:评审专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本机关在****年*月**日快递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书之前,该项目已经因为质疑成立,供应商不足*家,作废标处理,废标公告于****年*月*日发布。*.质疑内容涉及产品参数、专业性强,所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组织评审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复审,专家复审结果:*.关于投诉事项*、*、*、*经复审中标企业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关于投诉事项*的复审结论,本项目为非面向中小企业,中标企业第**个产品一体洗碗机未填写从业人员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信息的,不享受价格优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应予废标的四种情形,该行为不属于废标情形。*.关于投诉事项*的复审结论,中标单位“新疆立邦盛唐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分项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的分项报价表的规格格式进行填写,未做实质性响应,取消中标资格。上述分析,中标单位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但是中标单位存在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故取消中标资格。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处理决定
综上,*.投诉事项*投诉成立,相关评审专家将另案处理。*.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投诉事项*投诉成立。*.本项目已经废标,采购人依照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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