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XJJY(Z)2025-026第二包)
2025-07-16
新疆/喀什 质疑投诉
喀什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XJJY(Z)2025-026第二包)
新疆/喀什-2025-07-16 00:00:00

一、项目编号:****(*)********第二包

二、项目名称: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喀什达信恒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村便民路**号天豪大厦*幢*楼*******号

被投诉人:新疆玖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疏附县吾库萨克镇商贸园区舒福乐美食城*号楼二层*****号

五、基本情况

喀什达信恒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新疆玖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就“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第二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回复质疑函中广州致和医学科技发展公司所投安徽钡锶品牌椎间孔径的型号**********型*.***型椎间孔径其证据资料显示工作直径为*.***与回复中*.***相冲突。同上,回复质疑的*.*.*条中各型号参数与其厂家公布技术白皮书各型号参数不一致,例:(回复质疑*中所提到的**********证据资料该型号为*.***.*****但投标文件中型号却为**********)。在国家药监局官网并未发现其注册证变动信息,该公司存在为应付招标肆意改动型号内规格的行为,为了保障招标的公平公正,和即将可能发生的医疗违法行为,望行政单位取证查看其皖械注准***********和皖械注准***********这两项注册证附件核对本次招标所投型号内具体规格进一步核实招标所投产品的真实性。
投诉事项*:回复质疑第三条广州致和医学科技发展公司所投(骨锯),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广州致和医学科技发展公司投标文件其中型号**********参数为*.*****招标代理公司强行解释为*.*****其所解释*****为拆卸后手柄长度,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参数为工作长度≤*****中工作长度。
投诉事项*:回复质疑第*条广州致和医学科技发展公司所投厂家为北京格瑞郎博的高频电刀双极,该产品的工作射频频率并不可调,其北京格瑞郎博官方所有资料都显示其频率为*.*****.招标代理公司强行拿工作状态下正常的上下频率波动解释其为满足招标参数。招标文件挂网参数为双极≥*.*****。
投诉事项*:回复质疑*中,两项参数已做扣分处理,并未详细说明其扣分为*分还是*分。广州致和医学科技发展公司所投安徽钡锶牌不仅参数资料不符合挂网参数,且在新疆地区三甲医院从无销售记录,该项产品的中标价就大幅超过我公司报价,整包中标价格远高于我公司投标价,最后高价中标。望行政部门对此次招标深入核查。避免国家资产流失。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经查看厂家提供的承诺书、技术白皮书、产品注册证及投标文件,该公司下载的彩页是厂家****年第一版的彩页,****版彩页已在****年停用,现已下架,生产厂家技术白皮书并未在官方网站更新,广州致和医学科技发展公司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经查看厂家提供的承诺书、技术白皮书及投标文件,广州致和医学科技发展公司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经查看厂家提供的承诺书、技术白皮书及投标文件,广州致和医学科技发展公司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经查看招标文件中综合打分表,评审委员会已对广州致和医学科技发展公司此两项内容做负偏离处理,按照评审标准进行分值扣除,且该项目为综合评分法,非最低价评标法,报价只是综合评审中的一部分,并不能作为最终评定因素,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驳回。

七、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喀什地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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