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2025-07-1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拜城产业园区消防救援站消防装备器材购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泰研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大谢集镇
被投诉人*:拜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拜城县迎宾路
被投诉人*: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参加了拜城产业园区消防救援站消防装备器材购置项目并中标,****年*月**日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中标结果更正公告,公示该项目做出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废标理由为山东泰研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山东泰研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对结果变更公告向拜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了质疑,拜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年*月**日做出了答复,投诉人对该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拜城县财政局提交投诉。(一)投诉事项
*.该公司投标保证金缴纳合法合规,废标原因一不成立。
*.首次招标公告要求“所属行业为零售业”,确系采购单位要求,属于采购方拜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要求错误,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编写错误,并非我公司之错。针对《关于“拜城产业园区消防救援站消防装备器材购置项目”废标情况的说明》中,该项目废标原因二不成立。
*.拜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拜城县采购中心未对我公司质疑函中关于中小微划分不明确作为废标原因三的答复。
*.拜城产业园区消防救援站消防装备器材购置项目废标不符合规定。
(二)投诉请求
*. 恢复拜城产业园区消防救援站消防装备器材购置项目中标单位为山东泰研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合投诉人的投诉与质疑内容,投诉人实际投诉称本项目的废标原因及废标行为违法,并且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就质疑事项完全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予以废标。依照《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并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的所属行业应当为工业而非零售业,因此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出现错误,采购人也未依法进行更正,招标文件的上述错误对本项目采购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虽于本项目中,“中标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规定”、“中标供应商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不能作为废标的合法理由,但本项目依法应当废标,采购人的废标行为合法,并未实质损害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经查明,采购人未就投诉人的第三项质疑事项做出实质性回复,未完全尽到质疑答复义务。
综上,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投诉人关于“拜城产业园区消防救援站消防装备器材购置”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成立。本机关决定:(一)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质疑答复不完全的问题进行改正;(二)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废标原因错误的问题进行改正。
七、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拜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拜城县财政局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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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