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2025-07-2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医院脉冲磁场刺激仪、心里**(云版本)、体感音波治疗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乐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才都工业园众创基地二号楼*楼****室
被投诉人*:新疆普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可克达拉市长江西路****号紫馨花苑小区商业**幢***室***号
被投诉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城镇文昌路*号
五、基本情况
江西乐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不服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被投诉人)于****年*月*日就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医院脉冲磁场刺激仪、心里**(云版本)、体感音波治疗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年*月**日通知投诉人于*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时前)补正资料,且同时通知被投诉人暂停采购活动,暂停采购活动期限为*日(最长不超过**日),在暂停采购活动期限结束或者本机关发出恢复采购活动同之前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补正资料于****年*月**日收到。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针对我司质疑事项*的回复称:该参数为调研市面上众多品牌产品后的需求参数,但只有网络截图,未提供有效、合理理由(如:市场调研报告),无法证明多家满足参数,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属于模糊答复;
投诉人事实依据:经颅磁刺激仪操作规范要求患者治疗先测阈值后再进行相应方案治疗,设备主机的阈值测定、治疗参数设置及病员管理操控等均在电脑工作站软件中进行操作完成,可实时显示刺激线圈连接状态、刺激强度、冷却循环状态、供电状态、工作状态,根本无需在刺激发生器内再设置微电脑操作,直接采用此窗口设置治疗也不符合磁刺激治疗标准规范要求。目前国内大多主流品牌设备都未设置此项,各品牌设备已在市场上使用非常广泛,对临床治疗无任何影响。
被投诉人答复:该项参数为调研市面上众多品牌产品后所需求的参数,包括河南翔宇、河南麦克斯、深圳英智科技及四川君健万峰等众多品牌,品牌设备都在其刺激发生器中内置有微电脑,配置数码管,可实时显示刺激线圈连接状态、刺激强度、冷却循环状态、供电状态、工作状态。在刺激发生器上设置单独的微电脑操作,可开拓非常规使用场景,满足更多临床需求,如电脑组件出现故障,不影响正常使用,可正常进行患者治疗。
投诉事项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针对我司质疑事项*的回复未提供相关事实依据。而且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脉冲磁场激仪(二)、产品性能参数指标*.*全中文操作系统,管理软件系统中每一个方案自带人体大脑**解剖定位图及详细文字描述,辅助操作人员精准定位。和参数*.**支持主题字体大小、中英文双语言切换,前后矛盾。虽做说明不参与评分项,但是确实存在招标文件里,影响综合评分。而且此条技术参数为深圳英智科技独家参数。具有倾向性、排他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人事实依据:深圳英智性能指标变更文件
被投诉人答复:****年*月**日发布的公告中已经明确此条不作为必须响应参数条款,且不作为评分标准评判依据。
投诉事项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针对我司质疑事项*的回复:为减少歧义,虽删除“一台主机”字样,但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脉冲磁场刺激仪(三)、主要配置中第*条刺激发生器(内置***)数量*台中对于主机数量的表述仍前后不一致。
投诉人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描述——(三)主要配置。
被投诉人答复:招标文件中两项参数为不同功能描述,前者为描述整体设备为一台,一台设备可以搭配两台刺激发生器,在这里刺激发生器主机不等于前面的一台主机,前后表述没有问题。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八条第(四)(五)二项,投诉书、补正资料无法满足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法律依据。
综上,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 个月内向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