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7-25
新疆/喀什 质疑投诉
岳普湖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新疆/喀什-2025-07-25 00:00:00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岳普湖县人民医院****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号万达广场*号商业楼+**号写字楼办公****室

被投诉人*新疆思迈尔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大别山 ** 号 * 层 * 号门面

被投诉人*新疆建疆富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古城社区团结路***号(西域中央大厦)院内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资料弄虚作假;*.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同一型号设备价格严重高于其他项目采购价。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岳普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岳普湖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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