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6-02-28 00:00:00
(基本建设与修缮处)上海政法学院新建学生公寓工程学生社区停车场充电桩项目采购公告
上海政法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基本建设与修缮处的委托,按照学校采购招标相关规定,对学校新建学生公寓工程学生社区停车场充电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
*.预算金额:******元
*.项目情况:详见附件
*.服务期限:计划****年*月进场安装,安装工期为**天,具体时间在合同中明确。
*.报价方式:本次投标以综合单价方式报价。综合单价中包含(但不限于)包装、运输、装卸(同时自行考虑现场装卸措施)、安装、调试、检验、检测、现场保管、操作培训、税金、规费、审价费、配合费、验收费、维保服务及质保期间内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供应商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应为充电桩制造商商或具有厂商授权的运维商;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营业执照、近三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单位未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厉害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等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其它必要资料或文件;
*.其他资质要求
(*)具有良好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及措施;
(*)具有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措施;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不得少于*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材料:*正本*副本*电子档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快递无法接收)
递交地点:上海市外青松公路****号上海政法学院求实楼***室
四、评审时间
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一周内
五、公告发布媒体
上海政法学院校园网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政法学院
地 址:上海市外青松公路****号
联 系 人:潘老师
电 话:************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向上海政法学院提出质疑。
上海政法学院新建学生公寓工程学生社区停车场充电桩项目*招标需求.****
上海政法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