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5-07-29 00:00:00
一、项目编号:集**********
二、项目名称:化工安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肃雨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号高新技术创新园综合楼*层***室
被投诉人*: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阿克苏市迎宾路**号*楼
被投诉人*:阿克苏地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库车市文化东路***号
五、基本情况
甘肃雨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服阿克苏地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做出的质疑答复(投诉项目编号:集**********,项目名称:化工安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到我局提起投诉,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中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报价信息填写处未填写供货期,未按要求制件和上传投标文件。
投诉事项*、*: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和诚信存在严重问题的事实,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应予废标。
投诉事项*: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软件平台安全性的*项软件著作权证书和制造商授权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内容不符;二是化工生产安全技能实训装置要求***系统与硬件为同一生产厂家,根据质疑答复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仅提供一份声明就符合要求,说明评标打分不负责任。
投诉事项*: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未提供危化品安全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实操考核系统配套教材样本,该要求为标★重要指标,应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的要求进行处理。
投诉请求: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评审或打分,对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投标作为无效标、废标处理。
被投诉人*答复称:一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报价格式问题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拒绝投标、无效标书和废标范畴;二是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被眉山市财政局处罚的时间到本项目开标时间已过三年,已超过法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三是经采购单位资格审核小组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无诚信方面问题;四是我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名采购人代表专家保留意见)协助答复质疑时,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及制造商授权书和***控制系统与硬件装置为同一生产厂家声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五是投诉人将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部分产品定义为产品瑕疵过于主观,没有法律依据。
被投诉人*答复称:一是在文件解密阶段学院代表仅现场观看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解密,未让学院采购代表发表任何意见,且解密阶段不是资质审查阶段;二是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对不良记录界定时间最高为*年,并不是存在不良记录就永远不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经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未发现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存在不良记录行为;三是对投诉事项*,学院已在投诉事项*中答复;四是投诉事项*由地区采购中心组织评审小组进行了答复,并将学院答复内容放至其中;五是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部分产品存在瑕疵存在疑义,开标过程质疑答复由采购中心组织评审专家答复,我学院答复也是由采购中心指导审核后做出。另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灭火器的选择和使用软件、单人徒手心肺复苏实操软件、创伤包扎实操软件、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实操智能网络考核系统*项软件著作权为常州东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报价明细软件品牌为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两者品牌不一致,学院验收存在问题。
相关供应没答复称:一是我公司在报价信息备注栏填写了供货期的响应内容,并在投标文件中均有明确供货期;二是我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对投诉人恶意诋毁的行为将依法保留追究责任权利;三是我公司不存在诚信问题,应予以驳回;四是我公司已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及授权,中小企业声明函所生产产品均为我公司制造,对***系统与硬件为同一生产厂家也提供检验报告;五是我公司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为投诉人主观臆测,并无证据。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查明:
*.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在政采云平台报价信息表备注栏填写了供货期,且在报价要求响应文件明确填写了报价金额和交货/完工日期。
*.根据投诉人提供的四川省眉山市行政处罚决定书(眉财罚〔****〕**号)内容,眉山市财政局于****年**月*日对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给予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并未对该公司做出罚款以外的其他处罚,该公司已按处罚决定缴纳罚款。通过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未查询到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存在失信行为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财政部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条第*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眉山市财政局对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记录。
*.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了*份软件著作权证书,其中*份为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所有,*份为常州东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招标文件并未要求软件著作权证明文件必须为投标供应商自身所有。
*.招标文件对标★技术参数重要指标的佐证材料证明,并未做格式和内容上的要求。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了深圳市中安质量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控制化学工程与工艺大型综合实验装置的检验报告。
*.招标文件对标★重要指标只做为扣分项,通过查阅评委打分,该项目*位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给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出版社发行的配套教材样本证明材料给予扣分。
以上情况有招标文件、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及答复材料、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及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答复材料、评审专家打分明细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为证。
本机关认为:
*.本项目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份常州东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软件著作权证书虽不是该公司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在取得著作权授权的情况下并不妨碍该公司基于上述软件功能开发相关产品,且该项目招标文件并未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著作权证书须为投标供应商自身所有。
*.提供经出版社发行的系统配套教材样本是帮助采购单位能够更好操作系统,并不能说明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所开发的系统有重大质量问题。
*.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江苏昌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被眉山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属于政府采购法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且经查询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该公司并不存在其他失信行为。
*.投诉人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无相关事实依据 。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条第*款“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的相关规定,处理结果如下:
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人投诉起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日内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阿克苏地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