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2025-08-0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草原火灾高、中火险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扑火机具装备及地面巡护建设和防火队伍能力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聚信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榆山路山水文园*****
被投诉人:新疆建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勒巴格街道阿恰勒社区人民西路****号
五、基本情况
山东聚信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新疆建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草原火灾高,中火险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三次)*扑火机具装备及地面巡护建设和防火队伍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一涉及的镇江林昊森林防火装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手持北斗定位、手持北斗定位仪生产制造商为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经投诉人核实,该产品生产制造商是合众智造(河南)科技有限公司的问题。
投诉人称:镇江林昊森林防火装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手持手持北斗定位、手持北斗定位仪生产制造商为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经投诉人核实,该产品生产制造商是合众智造(河南)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答复称:*、产品权属:****** 及***** 型号产品均为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旗下合法注册商标产品;*、生产资质:制造商: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产品设计与制造主体);生产商:合众智造(河南)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加工生产主体;在小微企业声明函中,要求的是制造商名称。*、股权关系: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与合众智造(河南)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孙)公司,隶属同一集团体系;*、运营权限:上述产品的市场运营及技术服务均由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统一负责。
投诉事项二:投诉事项二涉及的根据中标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法查询到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具有中标产品手持北斗定位******合格**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合法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投诉人合格证问题。
投诉人称:根据中标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法查询到武汉合众思壮空间信息有限公司具有中标产品手持北斗定位******合格**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合法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投诉人提供的产品合格证符合要求。
被投诉人答复称:中标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完整的**认证材料,所有认证均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投诉事项一涉及的问题,中标产品手持北斗定位仪*****、手持北斗定位******生产商为合众智造(河南)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部分错误。针对投诉事项二涉及的问题,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编号为****************强制性认证信息,该**强制认证已被撤销(信息上报日期****年**月*日)。投诉人提供的手持北斗定位******合格证未标明产品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检验员签章等信息。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已经与公示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开始履行。
本机关认为: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投诉事项一涉及的中标企业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部分错误和投诉事项二涉及的中标企业未提供合法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成立,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其他投诉内容。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和田地区行政公署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和田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和田地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