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8-07
新疆/阿克苏 质疑投诉
新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新疆/阿克苏-2025-08-07 00:00:00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年度食品安全抽检项目(本级)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曲扬街****号办公楼**楼

被投诉人*新疆皓天凌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阿克苏市朝阳街银基王朝*号写字楼**楼

被投诉人*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阿克苏地区新和县解放路**号

相关供应商: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科源四路中兴深蓝科技产业园*期*栋

五、基本情况

“****年度食品安全抽检项目(本级)(项目编号:[****]***号)”、预算金额**.**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的“****年度食品安全抽检项目(本级)”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中*.*条“技术评分标准”第*.*.*条“售后服务的承诺”要求“供应商承诺在接到采购人抽检电话*小时内响应(供应商抽样人员到现场完成抽样)的得*分;*小时内响应(供应商抽样人员到现场完成抽样)的得*分;*小时内响应(供应商抽样人员到现场完成抽样)的得*分。未承诺或超出**小时的不得分”。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评分为***,必然符合“供应商承诺在接到采购人抽检电话*小时内响应(供应商抽样人员到现场完成抽样)的得*分”要求,该公司注册地址在陕西省西安市,从该公司出发*小时内无法到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服务地点新和县,而该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必然有类似从该公司出发*小时内达到新和县服务地点解决处理突发状况的承诺,则该承诺为虚假承诺。
代理机构回复“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在接到采购人抽检电话*小时内响应的承诺,招标文件中并未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收到贵单位质疑后,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提供了承诺说明,合同签订后会设立临时驻点和常驻人员。在合同签订后若中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要求响应签订的合同,采购人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投诉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应视为虚假承诺,其在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承诺或其他资料应不予认可。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本机关对中标供应商提交的证据进行了核实,确认其乌鲁木齐市分支机构实际运营。中标供应商已承诺通过设立新和县分支机构方式,具备 * 小时响应的实际履约能力。投诉人仅以中标供应商注册地与采购人不在同一省为由主张虚假承诺,未提供其他实质性证据,缺乏直接证据。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新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新和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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