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8-11
新疆/克拉玛依 质疑投诉
克拉玛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新疆/克拉玛依-2025-08-1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心电设备采购项目五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信安智诚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盛五街***号北站前路地下街负一层*****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被投诉人: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安定路***号

相关供应商:乌鲁木齐市正信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号美克大厦综合楼(*座)*楼***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关于克拉玛依中心医院心电设备采购项目,****年*月**日发布第五次招标公告,第五次招标结果为乌鲁本齐市正信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产品:理邦动态血压*****,理邦动态心电*******,理邦心电血压二合一*****,理邦智心电********,以上中标设备无法与原始数据对接。经审查查明: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明确“能够与医院现有的心电网络兼容,与上级医院心电网络对接,并承担接入费用;可接入现有动态血压设备,获取动态血压原始数据,远程传输至诊断中心。并通过系统实现统一存储管理”,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能够响应需求参数。
以上事实,有本项目采购公告、质疑函、质疑答复资料、相关当事人书面答复、投诉书等在案佐证。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克拉玛依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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