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乌鲁木齐市某单位采购市属单位商用密码设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8-15
新疆/乌鲁木齐 质疑投诉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乌鲁木齐市某单位采购市属单位商用密码设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2025-08-1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某单位采购市属单位商用密码设备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安信天行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号****号

被投诉人: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兴街**号凤凰大厦五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审小组以投标文件中未使用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的签章要求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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