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8-25
新疆/乌鲁木齐 质疑投诉
米东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新疆/乌鲁木齐-2025-08-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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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疼痛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郑州卓鑫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号*幢****号
被投诉人:新疆诚晟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号金昊·浙商大厦****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浓缩血小板血浆制备离心机****技术参数与便携式无线低频治疗仪合并为同一参数项进行招标,存在不合理性及控标嫌疑。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便携式无线低频治疗仪不是制备离心机配套设备,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乌鲁木齐市 米东区财政局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