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8-25
新疆/博尔塔拉 质疑投诉
博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新疆/博尔塔拉-2025-08-2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博乐市第九中学博乐市中小学设备采购项目(汉博中学)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金沃德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红光山路***号绿城广场*栋**层*座*室

被投诉人:博乐市第九中学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博乐市 南城区 前程路*号

相关供应商:新疆金沃德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红光山路***号绿城广场*栋**层*座*室

当事人*高海燕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红光山路***号绿城广场*栋**层*座*室

当事人*陈龙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博乐市 南城区 前程路*号

五、基本情况

新疆金沃德商贸有限公司对博乐市第九中学博乐市中小学设备采购项目(汉博中学)设备参数不满意和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与****年*月**日向博乐市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你公司对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技术参数设置存在明显排他性与倾向性。投诉事项*: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缺乏量化依据。投诉事项*:程序性条款存在违规风险。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笫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依法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博乐市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