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2025-08-2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阿勒泰市乡镇幼儿园加餐集中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顺安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清凉寺街道范阳中路***号君悦广场三楼东区***号
被投诉人*:阿勒泰市教育局(阿勒泰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地址:阿勒泰市
被投诉人*:新疆聚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阿勒泰市
五、基本情况
阿勒泰市教育局(阿勒泰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委托新疆聚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年阿勒泰市乡镇幼儿园加餐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预算金额***.**万元。该项目于****年*月**日发布公告,****年*月**日开标,当日发布结果公告。河北顺安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提出质疑,****年*月**日代理机构回复质疑,该公司不服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四章规定,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同时对被投诉人下达《投诉答复通知书》了解采购活动开展情况,对招投标文件及评审过程认真调查核实,现已调查终结。
具体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本项目此次够货物不适宜竞争性磋商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涉及违规。
投诉事项*:磋商文件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涉嫌违规。
投诉事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查询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但磋商文件中的编制存在错误和不规范之处,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
投诉事项*:本项目评审项将业绩作为评分要求涉嫌违规操作。
投诉事项*:磋商评审因素将本地化服务作为评分项不合理,涉嫌违规操作。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需求并不仅是货物,还有配送服务,市区内幼儿园一天一配送,乡镇幼儿园一周至少配送两次,服务时间一般长达两个学期。因此采购人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将项目类型定为服务项目。相关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新财综〔****〕**号)、《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号)。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要求“转账、电汇、保函等(对公转账、从基本账户转入)”的非现金形式缴纳,“等”包含其他支票、本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而且“政采云”平台明确了包含支票、本票、汇票等多种缴纳保证金方式。本机关认为此保证金缴纳方式没有限制供应商投标。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可以查询到,本项目中投标人均已提供。
投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将某一时间段内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但不得以特定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评审因素。本项目中把业绩作为评审因素符合该要求。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保障措施”中,没有要求投标人中标之前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或者本地售后服务机构,只是对临时紧急情况供货响应时间作了要求。招标文件考虑到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或特点,允许投标人中标后的一定时间内建立本地化服务的条件即可。
*. 处理结果:鉴于以上事实,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阿勒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阿勒泰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