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塔什库尔干县乡村振兴示范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应急救援装备配备项目(二次)的投诉处理
2025-09-01
新疆/喀什 质疑投诉
关于对塔什库尔干县乡村振兴示范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应急救援装备配备项目(二次)的投诉处理
新疆/喀什-2025-09-0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塔什库尔干县乡村振兴示范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应急救援装备配备项目(二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金汇辰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大别山街**号办公楼一层*****室

被投诉人*广州市汇源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六运五街**号

被投诉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红其拉甫路**号

五、基本情况

质疑事项*:我单位在****年*月*日获取的塔什库尔干县乡村振兴示范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应急救援装备配备项目(二次)中认为在招标文件第**页**.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及标准*业绩商务评分加分项设置具有排他性,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塔什库尔干县乡村振兴示范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应急救援装备配备项目(二次),招标文件第**页**.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及标准商务技术部分*业绩评审项中写明“投标人提供本公司(****年*月*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机械项目业绩证明,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关键信息页、双方签章页)及中标(成交)通知书。每提供一个得*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均不得分。”)
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页**.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及标准商务技术部分*核心产品竞争力评审项中写明“投标人投标的核心产品(***挖掘机):①投标产品为国内市场占有率前*的制造商生产的得*分。②投标产品为国内市场占有率前****的制造商生产的得*分。③投标产品为国内市场占有率第**及之后的制造商生产的得*分。注:以开标现场通过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 ****年鉴查询为准。”
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第**页**.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及标准商务技术*售后服务网络及团队评审项中写明:“①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置服务网点(含备品备件库)并报备采购人实地考察(形式可以为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合作网点、加盟商等),得*分;②服务团队*人及以上、车辆*台以上,得*分:③服务团队***人、车辆*台以上,得*分:④服务团队***人、车辆*台以上,得*分⑤其他情况,不得分。以上服务团队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件;身份证、厂家颁发的服务培训证书、技术人员名册、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证件少提供或未提供得*分。”
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第**页**.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及标准:商务技术**产品制造商管理体系评审项中写明:“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制造商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证书:提供三项得*分;提供四项得*分,提供五项得*分。提供三项以下或不提供均不得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经我部调查核实,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为工程机械,招标公告也明确该项目采购一批工程机械,商务评分要求供应商提供工程机械类似业绩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我单位认为此项未存在以特定行业业绩限制潜在投标人。此项投诉不成立。
投诉事项*:经我部调查核实,该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进行投标,将核心产品竞争力设为打分项,未限制核心产品的品牌型号及投标人的企业规模。本条评分细则以拟投产品制造商的市场占有率进行打分,未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为单位认为此项未存在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此项投诉不成立。
投诉事项*:经我部调查核实,该项目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投标人中标之前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或者本地售后服务机构,仅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设置服务网点进行打分,且未限制售后网点的形式。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其实施地点处于高原地区,此项目又为应急救援项目,售后响应时效性必须保障,本项评分标准的设置与售后服务关联性强。我单位认为此项未以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此项投诉不成立。
投诉事项*:经我部调查核实,该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拟投产品体系认证证书作为评分项,与本采购项目质量、合同履约、售后服务相关性不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为单位认为此项设置不合理。此项投诉成立。

七、其他补充事宜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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