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用事件相关 电位仪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04
新疆/乌鲁木齐 质疑投诉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用事件相关 电位仪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2025-09-0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乌鲁木齐中天业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新天巷*号(新大创新园)******室

被投诉人: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号新地园大厦**楼

当事人: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一街*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在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参数表中,存在**条具有倾向性、排他性参数,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四)项规定,投诉人无法证明递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取得方式合法,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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