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委组织部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援疆项目采购(标段2:空气能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9-09
新疆/伊犁 质疑投诉
霍尔果斯市委组织部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援疆项目采购(标段2:空气能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新疆/伊犁-2025-09-09 00:00:00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霍尔果斯市委组织部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援疆项目采购(标段*:空气能采购)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沧州科亚节能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国际五金城项目三期长丰阅璟*#楼******号房

被投诉人*中国共产党霍尔果斯市委员会组织部

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和平路*号市委楼组织部办公室

被投诉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霍尔果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

五、基本情况

沧州科亚节能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不服中国共产党霍尔果斯市委员会组织部于****年*月**日就霍尔果斯市委组织部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援疆项目采购(标段*:空气能采购)(****************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年 *月**日依法予以受理。****年*月**日向相关单位投诉答复通知书,已收到答复书。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人投诉事项一、二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投诉人投诉事项三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或第*条之规定,责令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本项目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二项的规定该项目应予废标处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霍尔果斯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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