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系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2025-09-11
新疆/吐鲁番 质疑投诉
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系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新疆/吐鲁番-2025-09-11 00:00:00
新疆/吐鲁番-2025-09-1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系统食堂食材采购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保定左岸花开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大王店镇北孙各庄村
被投诉人*: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局
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文化路***号
被投诉人*: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号*栋三楼***
五、基本情况
保定左岸花开商贸有限公司不服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就“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系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标项五、标项六(采购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主要内容:中标单位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制造商为“和硕县特吾里克镇清水河社区蛋鸡产业园”,投诉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名称对应的企业信息不存在,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制造商“巴州万良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和硕县特吾里克镇清水河社区蛋鸡产业园,中标单位误将制造商名称填写为地址,不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保定左岸花开商贸有限公司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驳回。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有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吐鲁番市高昌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