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9-19
新疆/和田 质疑投诉
和田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新疆/和田-2025-09-1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和田县拉依喀乡荒漠治理机械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广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区河区军企市场九栋***号

被投诉人*和田县拉依喀人民政府

地址:和田县拉依喀乡政府乡直*号

被投诉人*新疆明德惠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和田市人民西路**号银星酒店*楼***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新疆广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就“和田县拉依喀乡荒漠治理机械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向我机关进行了书面投诉,我机关在认真审阅投诉文件后受理该投诉。投诉事项:该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设置不合理,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和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针对投诉内容进行核查,并组织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调查取证,经核查,该项目采购标的为大型机械设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存在排斥其他供应商的行为,无法确保充分竞争,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投诉事项成立。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款,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中止该项目,重新调整资格条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和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和田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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