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2025-09-2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年医疗设备采购第五批(移动式*型臂*射线机等)第二部分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陕西立哲立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十一号逸翠园*幢
被投诉人: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地址:克拉玛依市安定路***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一,招标参数*.*机型已取得获得三类国产注册证。注册证上需注明具备用于在外科手术时提供*射线透视、摄影、外周血管减影和体层图像等相内容。投诉事项二,招标参数*.**臂弧深≥*****。投诉事项三,▲*.* 最大输出电功率≤** **。投诉事项四,▲*.* 阳极热容≥******。投诉事项五,▲*.* 探测器材质为****或 ****。投诉事项六,▲*.* 像素尺寸≤*** µ* ;*.* 采集矩阵≥****×****。投诉事项七,▲**.* ** 容积尺寸≥*****×*****×*****。投诉事项八,本项目招标参数中未提到图像质量的关键参数项空间分辨率。投诉事项九,本项目招标参数中未提到三维扫描功能、软件功能等事项。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投诉事项二、四、五、八、九超出质疑事项范围,不予受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投诉事项一、三、六、七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克拉玛依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