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2025-09-2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阿瓦提县教育局采购“祖国情 中华行”爱国主义研学活动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光复路***号*楼
被投诉人*:阿瓦提县教育局
地址:阿瓦提县名师发展中心
被投诉人*:阿克苏地区振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阿克苏市农一师第四家属院*号楼*单元*****号
五、基本情况
浙江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不服阿克苏地区振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祖国情 中华行”爱国主义研学活动项目(项目编号:****************、采购单位:阿瓦提县教育局)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资格审查主体违规
投诉事项*:程序瑕疵剥夺异议权
投诉事项*:废标理由不成立
经审查:
关于投诉事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家的,不得评标。”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七、评标步骤和要求中第**.资格审查中**.*规定:“开标过程中,采购人及监督人员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核实。合格投标人不足*家的,不得评标。”
经核实,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本项目执行资格审查的主体为采购人,符合规定。招标文件第**页第*条投标文件的初审规定,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属于招标文件表述前后不一致,存在瑕疵。但项目实际资格审查主体符合规定,不影响评标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经核实,该项目开标时间为****年*月**日,采购人*月**日下午确认采购结果同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并向相关供应商告知资格审查未通过情况。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现场告知无法实现,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告知符合相关要求,未剥夺供应商质疑权的行使。
关于投诉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期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代银行资信证明)。”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七条规定“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一)会计报表;(二)会计报表附注;(三)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年**月)》第二十一条规定“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要素:(一)标题;(二)收件人;(三)审计意见;(四)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五)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的事项(如适用);(八)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九)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十)报告日期。”
经核实,投诉人因仅提交了****年相关财务报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根据上述规定,财务审计报告特指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具有特定的要素内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的要求不存在量化细化不到的情况,采购人依据招标文件作出的资格审查结论符合规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根据投诉事项和审查结果,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投诉请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阿瓦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阿瓦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阿瓦提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