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2025-09-24 00:00:00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墨玉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医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二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国药控股新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北路***号*栋*层
被投诉人:新疆广阔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和田市屯垦西路龙煤大厦*楼
五、基本情况
国药控股新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就新疆广阔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和田地区墨玉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医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二次)(标项*)(编号:*********
************号)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书并依法予以受理,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并调取了此项目的投标文件,现已审理终结。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广阔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收到我公司发送的书面质疑函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广阔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查明的事实:根据被投诉人答复情况、投诉人所提供的事实依据,新疆广阔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收到质疑函,截至****年*月**日未进行质疑答复,该投诉事项成立。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投诉书
*.投诉答复书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脏)参数*.*主机系统:*。系统主机≥*****硬盘。中标公司新疆金天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标产品飞利浦*********系统主机硬盘容量为*****,因此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的要求,应该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附表*详细评审表技术部分技术要求符合程度”扣除*.*分...。
查明的事实:根据被投诉人答复情况、投诉人所提供的事实依据及相关专业专家的论证情况,投诉事项****项中部分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情形,影响评审结果,投诉事项部分成立。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投诉书
*.投诉答复书
*.专家论证意见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国药控股新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依据和本机关核查情况,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本机关决定:该项目废标,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后续作出相应处理。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权利告知
本决定自送达(或邮寄)之日起生效,如对我机关作出的投诉决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墨玉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本机关认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予以认可。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投诉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墨玉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