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县财政局关于《墨玉县教育局墨玉县扎瓦镇第二寄宿制学校综合楼设备采购项目 》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9-26
新疆/和田 质疑投诉
墨玉县财政局关于《墨玉县教育局墨玉县扎瓦镇第二寄宿制学校综合楼设备采购项目 》投诉处理决定书
新疆/和田-2025-09-26 00:00:00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墨玉县教育局墨玉县扎瓦镇第二寄宿制学校综合楼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双版纳飞久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号赫时小区*******

被投诉人*墨玉县教育局

地址:墨玉县其乃巴格南路

被投诉人*墨玉县众信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墨玉县乐民社区*栋*楼

相关供应商:墨玉县德云社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和田墨玉县其乃巴格**号。

五、基本情况

双版纳飞久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墨玉县众信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墨玉县扎瓦镇第二寄宿制学校综合楼设备采购项目》(编号:*******************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书并依法予以受理,并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并调取了此项目的投标文件,现已审理终结。
投诉事项:我公司不认可评审结果。****年*月**日开标时政采云系统显示我公司符合性审查不符合,原因为提供了检测报告,但检测报告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招标文件中并未明确要求所有参数都在检测报告体现,我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了重点数据。我公司不认可评审结果。本项目*包预算金额**.**万,指标金额为**.**万,与预算价只相差了*.**万。共九家供应商参与投标,最后只有报价最高的三家供应商是报价有效的,本项目设及围标串标,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查明的事实: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投诉书
*.投诉答复通知书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决定
根据西双版纳飞久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依据和本机关核查情况,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七、其他补充事宜

权利告知
本决定自送达(或邮寄)之日起生效,如对我机关作出的投诉决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墨玉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本机关认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予以认可。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投诉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墨玉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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