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结果公告
2025-11-03
新疆/乌鲁木齐 质疑投诉
沙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结果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2025-11-03 00:00:00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沙湾市现代农业产业园数字棉田应用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佳诚伟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号建工花园城小区*栋**层*****室

被投诉人*沙湾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新疆沙湾市

被投诉人*新疆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号万达中心写字楼***室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沙湾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新疆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沙湾市现代农业产业园数字棉田应用建设项目(****(**)********号)采用公开招标进行政府采购,新疆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月*日开标,未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投诉人向新疆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次提出质疑,****年*月**日收到新疆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书面质疑回复函。****年*月**日投诉人向新疆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次提出质疑,****年**月*日收到新疆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书面质疑回复函。投诉人对新疆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两次质疑回复均不满意,于****年**月**日(补正资料**月**日收到)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项目采购的智能施肥机明显指向武汉禾大科技有限公司的田小二数字施肥系统产品**********,而且部分参数要求非常明确(如显示与控制:**英寸高清触摸屏),进一步说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操控招标,致使招标文件含有倾向性的内容,排斥潜在投标人。
投诉事项*:项目采购的数字智能碟阀装置设备(*****)控制执行器和数字智能碟阀装置设备(*****)控制执行器的参数要求(通讯方式、应急供电、控制器材质等)明显指向武汉禾大科技有限公司的数字碟阀*系列产品,进一步表明招标人与代理机构操控招标,致使招标文件含有倾向性的内容,排斥潜在投标人。
投诉事项*:技术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资质”里,违规将专利作为评分项,再次表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操控招标,致使招标文件含有倾向性的内容,排斥潜在投标人。
五、本机关对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事项进行审查核实如下: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结合****年**月**日专家论证结论,投诉事项成立。
答复*:“项目采购的数字智能碟阀装置设备(*****)控制执行器和数字智能碟阀装置设备(*****)控制执行器...”经专家核实,该参数*****和*****的**表示为管道直径,**是中国与欧洲体系常用的规格单位,用于标识管道、阀门的规格,这是一个通用的尺寸标准。结合****年**月**日专家论证结论,投诉事项不成立。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结合****年**月**日专家论证结论,投诉事项成立。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号)第二十条;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三十一条;
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不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沙湾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期间,投诉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沙湾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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