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纤维检验所2025年棉花公证检验及纺织品检验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三次)-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2025-11-12
新疆/伊犁 质疑投诉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纤维检验所2025年棉花公证检验及纺织品检验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三次)-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公告
新疆/伊犁-2025-11-12 00:00:00
新疆/伊犁-2025-11-1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纤维检验所****年棉花公证检验及纺织品检验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三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鹏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前坊镇西湖路***号*楼***室
被投诉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纤维检验所
地址:伊宁市光明街**号
被投诉人*:新疆惠合正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伊宁市西环路***号开元新城*号楼**层 (写字楼)
五、基本情况
江西鹏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服新疆惠合正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纤维检验所****年棉花公证检验及纺织品检验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三次)(项目编号:****************包号:标项*)作出的质疑答复,于 **** 年 * 月 ** 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事项一、二,现有证据不足以充分证实投诉事项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