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终止告知书
2025-11-14
新疆/伊犁 质疑投诉
霍尔果斯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终止告知书
新疆/伊犁-2025-11-14 00:00:00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霍尔果斯市委组织部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援疆项目采购(标段*设备采购)(第三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筑界智造(新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区八道湾路***号商业项目*/*栋***层**区***号

被投诉人*中国共产党霍尔果斯市委员会组织部

地址:霍尔果斯市和平路*号市委楼组织部办公室

被投诉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霍尔果斯市兰新路**号

相关供应商:霍尔果斯泽宏装修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兰新路*号国际客服中心*楼*区*****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筑界智造(新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中国共产党霍尔果斯市委员会组织部于****年*月**日就霍尔果斯市委组织部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援疆项目采购(标段*设备采购)(第三次)(****************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年**月**日收到快递,依法予以受理。*.本项目评审小组,在本项目谈判过程中,采用与采购文件规定无关的内容进行评审,以非法定依据否定我公司投标响应,评审过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评审“以采购文件为评审基础”的基本原则,损害了我公司的正当合法权益,导致本项目评审结果有失公正、公平原则,其行为严重违法违规,依法应予撤销。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霍尔果斯泽宏装修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对多项采购标的物的“规格型号”填报不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存在未如实响应填报采购标的物“规格型号”的行为,不满足采购父件相的作品要求,未体现其所投产品“唯一性、明确性”,属于未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故其投标应作无效处理,其中标(成交)资格应当予以取消。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霍尔果斯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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