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书(米东区化工工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特勤消防站-设备采购三包采购)
2025-11-17
新疆/乌鲁木齐 质疑投诉
米东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书(米东区化工工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特勤消防站-设备采购三包采购)
新疆/乌鲁木齐-2025-11-17 00:00:00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米东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书(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特勤消防站*设备采购三包采购)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重八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花溪畔小区五号楼一单元****室

被投诉人*新疆凯智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号东凯集团二楼

被投诉人*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南路***号

相关供应商:新疆博庆景鸿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路街道融锦社区翠林路***号新疆方汇水电设计有限公司****室(***区*丘*栋)

当事人*石家庄重八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花溪畔小区五号楼一单元****室

当事人*新疆凯智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号东凯集团二楼

当事人*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南路***号

当事人*新疆博庆景鸿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路街道融锦社区翠林路***号新疆方汇水电设计有限公司****室(***区*丘*栋)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招标单位江苏东泰特种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部分的货物未取得**认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质量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针对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凿岩机、冲击钻和无齿锯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与投诉人所描述的产品非同一产品,并非《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一界定表(****年修订)》消防产品类目里“电动工具”大类下的“电钻”,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乌鲁木齐市 米东区财政局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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