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决定书
2025-11-28
新疆/阿勒泰 质疑投诉
福海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决定书
新疆/阿勒泰-2025-11-2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福海县****年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二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悦山川商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号(*******)

被投诉人*福海县教育局

地址:福海县银海路***号

被投诉人*新疆博达昌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阿勒泰市迎宾路***号龙腾综合商业中心*栋*号

相关供应商:乌鲁木齐佳辰鑫业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景致四路*号(畜牧基地东二期***)***室

当事人:沈阳悦山川商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号(*******)

五、基本情况

沈阳悦山川商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不满新疆博达昌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福海县****年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二次)(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序号*不锈钢消毒柜(双门)和序号*不锈钢消毒柜(单门)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要求却不一致,区别对待,实行了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经核实:序号*不锈钢消毒柜(双门)和序号*不锈钢消毒柜(单门)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要求不一致,但此要求对所有参与投标人均是一致要求,未针对特定供应商设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情形。
投诉事项*: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中标人分项报价表,其中很多标的没有具体明确、准确的规格。
经核实:中标结果公布了中标人分项报价表,主要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公布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公布内容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关于信息公告的相关规定。
技术参数响应方面,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七、技术规格偏离表”对产品技术参数进行了响应,均为“无偏离、完全响应”,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序号*的饮水机的规格要求是*************㎜(±**㎜),出水:四温开。中标人的分项报价表饮水机的规格并没有填写真实的技术参数值,存在虚假应标情形。
经核实:生产厂家提供证明函及******产品技术参数,产品符合本次招标序号*饮水机的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同时生产厂家出具《证明函》:“有能力履约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生产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还可针对采购人的个性化需求,可依据提供的具体产品规格,技术参数标准,精准定制与生产”,不存在虚假应标的情形。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序号*幼儿款饮水机的规格要求是************㎜(±**㎜),中标人的分项报价表饮水机的规格并没有填写真实的技术参数值,存在虚假应标情形。
经核实:生产厂家提供证明函及*****系列产品技术参数,产品符合本次招标序号*幼儿款饮水机的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同时生产厂家出具《证明函》:“有能力履约技术参数要求,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生产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还可针对采购人的个性化需求,可依据提供的具体产品规格,技术参数标准,精准定制与生产”,不存在虚假应标的情形。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海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福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海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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