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托克逊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11-28
新疆/吐鲁番 质疑投诉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新疆/吐鲁番-2025-11-2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托克逊县垃圾收集及转运设施建设项目*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设施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俊源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七路***号附***号*层***号

被投诉人*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军垦广场团结东街**幢*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托克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疆托克逊县托克逊镇九龙中路***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四川骏源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就托克逊县垃圾收集及转运设施建设项目—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设施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本机关采取向单位咨询和有关网站查询及向招标人了解项目实施目的等工作方式,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本项目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未量化、细化,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投标人难以响应,评委难以客观评审,不符合法律规定。经核实,采购文件评分标准已明确各评审项的打分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等规定,采购文件技术部分具体内容以及评分标准已经依法量化和细化。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本项目设定的资格要求要求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及以上(含叄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不合理。经核实,四分类景观式收集设施、地埋垃圾箱属于构筑物,构筑物是指不具备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通常为特定功能服务且不包含可供使用的内部空间。地埋垃圾箱作为垃圾收集设施,符合构筑物的定义,其主要功能是收集和处理垃圾,不涉及居住或商业用途。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四分类景观式收集设施、地埋式垃圾箱均需要按要求挖掘地坑及铺设混凝土,此项设施安装位置属于城市范围内的硬质铺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且涉及到的工程量是为了实现货物功能不可或缺的附属部分。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驳回四川骏源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托克逊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托克逊县人民政府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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