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财政局关于投诉处理的决定
2025-12-03
新疆/和田 质疑投诉
和田市财政局关于投诉处理的决定
新疆/和田-2025-12-0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和田市维吾尔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众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号北晟商业广场写字楼*****号

被投诉人:和田市维吾尔医医院 

地址:和田市北京西路***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和田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号

五、基本情况

****年**月**日收到,新疆众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财政局提交投诉函,本机关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投诉。投诉事项* 超出质疑范围,应不予理会,但采购单位确实存在未按照质疑答复内容回复,故给予和田市维吾尔医医院通报批评。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和田地区财政局、和田市人民政府或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和田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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