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尔塔拉-2025-12-1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包)二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康尚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北六路**号
被投诉人*:博乐市达勒特中心卫生院
地址:博乐市达勒特镇红旗路**号
被投诉人*:新疆智海中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博州阿拉山口市诚悦酒店*楼
五、基本情况
新疆康尚商贸有限公司对博乐市达勒特中心卫生院****年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采购文件,于****年**月*日向新疆智海中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贵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年**月**日本机关依法正式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存在自相矛盾的“重大缺陷”,依法应予以废标。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未依法停止评审,其依据“解释”进行评审的行为超越法定权限,程序违法。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㈠投诉事项*,经核查,此项目****年**月**日发布公告,**月**日新疆康尚商贸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年**月*日开标,**月*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月*日新疆康尚商贸有限公司向新疆智海中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投诉人未在质疑期限内提出质疑,投诉事项*不成立。
㈡投诉事项*,经核查,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的过程中未发现程序违法。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七、其他补充事宜
博乐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