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标项1 》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12-29
新疆/巴音郭楞 质疑投诉
《库尔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标项1 》投诉处理决定书
新疆/巴音郭楞-2025-12-29 00:00:00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库尔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标项*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嘉晟应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长春中路街道天津北路***号天河广场********

被投诉人*库尔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办公楼*楼

被投诉人*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号楼*层

相关供应商:库尔勒仟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库尔勒市九鼎市场

当事人*库尔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办公楼*楼

当事人*新疆嘉晟应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长春中路街道天津北路***号天河广场********

当事人*库尔勒仟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库尔勒市九鼎市场

当事人*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号楼*层

五、基本情况

库尔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库尔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标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月**日开标并于**月**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新疆嘉晟应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于**月**日向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对该质疑进行了答复,新疆嘉晟应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年**月**日我单位收到新疆嘉晟应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提起的投诉。我单位于次日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库尔勒仟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虚假响应,谋取中标”的情形,且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无效申明,具体虚假事由如下:。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信息只填写了五项,而采购标的为六项,属于信息填报不全。
*.中标供应商库尔勒仟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第一项棉被的制造商为湖南旌锦应急救援装备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不具备相关生产设备和制造能力。
*.中标供应商库尔勒仟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第三项应急灯生产制造商晶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第四项汽油发电机的制造商上海锐孜动力机器有限公司均为中型企业,根据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其均符合小型企业标准,应为小型企业,属于“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由*、*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 投诉事由*成立但不影响中标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库尔勒市财政局(国资委)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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