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2026-02-1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喀什地区计量检定所检定装置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君逸安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红西路***号骏景园
被投诉人*:喀什地区计量检定所
地址:喀什市世纪大道比路*号
被投诉人*:新疆翔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西泓世贸大厦
五、基本情况
新疆君逸安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不服喀什地区计量检定所及新疆翔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就“喀什地区计量检定所检定装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关于“实施方案‘缺陷’判定标准已量化”的回复不成立,该评分标准仍属于不可量化评分。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关于“售后服务方案‘缺陷’判定标准已量化”的回复不成立,该评分标准仍属不可量化评分。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关于‘新疆本地设有服务网点’不构成地域歧视”的回复不成立,该条款属于地域壁垒,违背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关于“‘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计量师证书’不构成地域歧视”的回复不成立,该条款属歧视性资格条件。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关于“培训方案‘缺陷’判定标准已量化”的回复不成立,该评分标准仍属不可量化评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实施方案》中已经明确描述扣分具体情形(缺陷是指:与本项目采购标的无关、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相关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性内容),且实施方案系主观评审因素,不存在未量化情况,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实施方案》中已经明确描述扣分具体情形(缺陷是指:与本项目采购标的无关、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相关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性内容),且实施方案系主观评审因素,不存在未量化情况,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关于“新疆本地设有服务网点”属于设置地域壁垒,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计量师证书”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年版),该条款是根据行业特点和行业相关要求设置,不构成歧视,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实施方案》中已经明确描述扣分具体情形(缺陷是指:与本项目采购标的无关、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相关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性内容),且实施方案系主观评审因素,不存在未量化情况,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喀什地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