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6-03-01 00:00:00
关于市考古所办公及业务用房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湖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项目名称:市考古所办公及业务用房房屋租赁项目
标的名称:市考古所办公及业务用房房屋租赁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服务城市建设,加快考古前置工作,****年底市委编办正式批复(湖编办发〔****〕**号)同意组建湖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该机构建立对强化文物保护和考古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年*月,湖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正式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考古发掘资质。为加快启动考古所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国家文物局《考古装备及设施配备导则(试行)》和考古发掘资质申报规则,文物考古研究所需具备一般性文物保护处理的实验室、具有保证文物安全的文物库房和整理场地等。
根据市考古所前期调研、排摸,湖州市产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吴兴区凤咮路***号的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调研显示该处房产能充分保障文物储存、文物保护、科技考古、学术研究、公众教育等业务,是市中心唯一满足考古所功能需求的闲置房产。同时,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关于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建设发展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号文件)及中共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物局)委员会颁发的《第二次党委会会议纪要》(〔****〕*号文件)的会议精神,已同意市考古所搬迁至湖州市吴兴区凤咮路***号,租赁期限*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具备了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湖州市产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湖州市产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西塞山路****号联科商务中心*幢*区**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爱山街道公园路**号(钱业会馆内)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