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2-25 00:00:00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办公耗材及低值易耗电子设备配件采购项目的比选公告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比选人)就办公耗材及低值易耗电子设备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机构)参加比选。具体情况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一)采购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办公耗材及低值易耗电子设备配件采购。
(三)项目控价:**万元。本次采购为统一折扣率报价。(根据最高限价×统一折扣率×实际产生数量据实进行结算)
(四)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每年根据最高限价×统一折扣率×实际产生数量据实进行结算)
(五)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接到供货需求后,须按时按质供货,并提供必要的售后维保服务。若供应商未按时按质供货,或未提供必要的售后维保服务,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供货、重新无条件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进行售后维保,若供应商仍未按要求提供产品以及相关服务,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可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比选规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比选出*名供应商执行办公耗材及低值易耗电子设备配件采购。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营业执照须包含与比选项目一致或相关的经营范围。
(三)具备税务发票开票资质。
(四)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五)参加比选的供应商之间无关联关系。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成都高新区高新国际广场*座**楼****室前刘老师处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参选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比选文件并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比选。
(二)领取比选文件时应出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公司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开具授权委托书时需写明项目名称、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及办理具体事宜等内容。
(三)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比选资格不得转让)。
六、比选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时**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成都高新区高新国际广场*座**楼****室前刘老师处。
(三)文件要求:正、副本各壹份,须装入同一袋内密封,在密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报名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参加比选的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二)比选地点:成都高新区高新国际广场*座**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高新区高新国际广场*座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工作日*:*****:**,**:*****:**)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