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2025-11-19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年福建省泉州市闽南歌舞传承中心、木偶剧团赴昌吉市考察交流服务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年福建省泉州市闽南歌舞传承中心、木偶剧团赴昌吉市考察交流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昌吉市文物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石河子西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新疆天天向上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号经开万达广场*号商业楼+**号写字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年福建省泉州市闽南歌舞传承中心、木偶剧团赴昌吉市考察交流服务项目(二次)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为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泉昌两地深厚文化艺术底蕴为媒介,促进两地民族交流交融发展。用高品质闽南文化特色元素吸引游客入昌,带动文旅产业发展,推动昌吉市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福建省泉州市闽南歌舞传承中心、木偶剧团文艺工作者来昌吉市进行考察交流,并开展主题为“丝路同源 山海交响——歌舞木偶剧《大海铭记》赴昌援疆专场交流演出(暂定),来昌吉市人员
服务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泉昌两地深厚文化艺术底蕴为媒介,促进两地民族交流交融发展。用高品质闽南文化特色元素吸引游客入昌,带动文旅产业发展,推动昌吉市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福建省泉州市闽南歌舞传承中心、木偶剧团文艺工作者来昌吉市进行考察交流,并开展主题为“丝路同源 山海交响——歌舞木偶剧《大海铭记》赴昌援疆专场交流演出(暂定),来昌吉市人员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至赴昌人员安全返回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