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市-2025-11-19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塔城地区****年度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塔城地区****年度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 址:塔城市迎宾路六合广场环路*号*区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成都易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宁路**号**楼*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塔城地区****年度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一)全方面多层次开展工份预防宣传培训工作,包括集中宣传、视频宣传、传统+新媒体宣传、小程序宣传、线下宣传、印刷工伤预防宣传品等;(二)包括开展危验化学品重点工份预防能力、矿山、机械造工伤预防能力、建筑行业工伤预防能力、职业健康工伤预防能力、交通运输行业工伤技防能力、企业工伤预防主体责任专项培训、技工学校工伤预防宣教活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劳务派遣等行业工伤预防培训。(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承担工伤预防宣传项目的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服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承担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的服务机构应当根据企业培训需求和安全生产状况,结合企业工伤事故发生等情况,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实现项目的专业化运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工伤预防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管指导。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服务标准: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由提出项目的单位或部门通过适当方式组织评估验收,评估验收报告报工伤预防联席会办公室和地区社保中心备案。
对确定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地区社保中心根据服务协议或者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具体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组织支付**%预付款。验收合格后,地区社保中心根据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知支付余款,具体程序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管理等规定执行。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