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2026-02-03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年“丝路同源山海交响”昌吉市赴福建省泉州文化旅游宣传推介交流演出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年“丝路同源山海交响”昌吉市赴福建省泉州文化旅游宣传推介交流演出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昌吉市文物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石河子西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泉州市泉视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田淮街**号广电大厦二楼东侧***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年“丝路同源山海交响”昌吉市赴福建省泉州文化旅游宣传推介交流演出采购项目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为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非遗+文旅”深度融合,推介昌吉市文化旅游资源,让昌吉特色文化、旅游形象“走出去”,拟于****年**月下旬,昌吉市赴福建省泉州开展文化旅游宣传推介交流演出,赴泉州演职人员约**人,聘请泉州专业演员*人,舞美灯光师*人,共计约**人。
服务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非遗+文旅”深度融合,推介昌吉市文化旅游资源,让昌吉特色文化、旅游形象“走出去”,拟于****年**月下旬,昌吉市赴福建省泉州开展文化旅游宣传推介交流演出,赴泉州演职人员约**人,聘请泉州专业演员*人,舞美灯光师*人,共计约**人。
服务时间:****年**月下旬,(共**天含往返*天),具体按采购方要求确定;(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标准:达到甲方验收标准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