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2026-02-05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昌吉州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咨询服务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昌吉州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昌吉州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需符合国家及自治区关于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发展的政策要求紧扣双碳目标任务和昌吉州交通物流与能源产业发展实际研究在电动重卡规模化推广背景下充换电设施绿色低碳发展路径提出促进昌吉州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对提升充换电设施低碳运营水平提出对策建议发挥充换电设施在重卡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强化设施建设与运营的协同推进为实现交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支撑;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深入调研昌吉州电动重卡充换电站建设运营情况,结合昌吉州主导产业运输需求及干线路网流量分布,研判昌吉州电动重卡补能网络薄弱区段,研究*********年昌吉州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规模及布局,重点服务昌吉州公路货物运输干线沿途电动重卡充换电需求以及电厂、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末端短倒电动重卡充换电需求充换电需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个月内完成规划终稿。
服务标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规划要求,对全州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布局建设进行详细规划,规划能有效指导昌吉州重卡充换电设施的布局建设,具有可实施性。规划中需涉及充换电政府服务监管平台,指导重卡充换电站运营管理平台的开发建设,实现平台共享、统一结算。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昌吉州,履行期限:****年*月**日一****年*月**日;前述履行期限已考虑了对履行期限的所有影响因素。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前述履行期限不作任何延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