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2026-02-28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泽普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年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六、七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泽普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年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六、七标段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泽普县教育局
地 址:泽普县泽普镇北大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泽普县金凤厨房餐饮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电子产业园区三期标准厂房*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馕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金凤厨房
规格型号:馕单个重量≥****一是单个净重不少于****、**执行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主要制作原材料为小麦粉、饮用水、食用盐、牛奶、鸡蛋、植物油(一袋面粉加上*公斤白砂糖、*公斤牛奶、*公斤鸡蛋、*.*公斤菜籽油)不允许加调和油等,所有配送的馕须为新鲜加工,馕的形状为扁圆形圆形扁馕不得夹生无焦煳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临近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和感官性异常等情况二是馕**标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有相应的包装措施,包装材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包装要完好无损、包装表面无任何污物和污渍;**包装标签上应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储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等内容三是为保证食品安全,食品配料及制作严格执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供货时需按生产日期或批次提供所投**生产企业出厂检验报告,按季度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报告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