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2-28 00:00:00
、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征集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前湾新区宁波前湾新区兴慈路*号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张老师(*************)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宁波前湾新区****年*****年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最高限制单价
采购人范围
**宁波前湾新区****年*****年公务车辆定点保险
优惠率 ≤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项目名称:
序号
供应商要求类型
供应商要求内容
*
基本要求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基本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基本要求
唯确认函
*
基本要求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基本要求
信用查询记录
*
基本要求
响应报价表
*
基本要求
其他文件或说明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宁波前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征集人,就宁波前湾新区****年*****年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邀请供应商加入框架协议,欢迎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供应商申请地点:政采云平台(*****://******.******.**/***********************/************/****?*********=********************;**********=***********,搜索对应项目,点击“立即参与”)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注:申请前先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企业相关信息变化的,应当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
*、供应商在线申请时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资料。(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见征集文件)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提交总协调人、对外联系人、报价承诺等信息,经征集人审核后以上信息将在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模块中展示。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宁波前湾新区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征集人将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入围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征集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投保人如反映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征集人将重点约谈入围供应商,如入围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征集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开放式框架协议。
(*)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也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
(*)发现入围供应商在协议期限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征集人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十、采购合同文本:
十、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入围供应商与投保人以非现金方式直接结算。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当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调整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及调整系数时,入围供应商应将调整依据和方案及时书面通知征集人。调整方案中的收费标准按符合新政策的最优惠标准执行,相关方案报监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接受投保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投保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入围供应商的参考。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详见《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
提交申请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