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2-28
四川/乐山 质疑投诉
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乐山-2026-02-28 00:00:00
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乐山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云办公系统和学生云桌面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珺浩(九江)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高丰镇乌石街府前东路六排****号

被投诉人:乐山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至乐路***号**楼**号

被投诉人: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号

四、基本情况

乐山嘉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云办公系统和学生云桌面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要求终端支持***、***、***三种架构,指向特定品牌。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要求主机出厂预装超融合软件,构成不合理限制。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强制要求“文件授权”,歧视其他授权模式。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设定过高性能指标,构成技术指向。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乐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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